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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 天源迪科收深圳证监局警示函

2022-04-27| 发布者: 玛雅传媒| 查看: 144| 评论: 3|来源:互联网

摘要: 4月22日,深圳证监局公告,天源迪科披露的年报显示,2021年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同比下降69.65%。经查,公司未审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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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4月22日,深圳证监局公告,天源迪科披露的年报显示,2021年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同比下降69.65%。经查,公司未审慎考虑收购相关股权事项对2021年净利润的影响,导致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。上述情形违反了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。

  同时,深圳证监局表示,陈友作为公司董事长,苗逢源作为公司总经理,钱文胜作为公司财务总监,未按照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履行勤勉义务,决定对三人分别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。

(文章来源:中国证券报·中证网)

文章来源:中国证券报·中证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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